新能源企业最近是很火爆,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与之相关的充电桩企业却显得不温不火,没有与新能源汽车形成热的互动。液冷散热器专家认为,充电桩企业在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充电设施建设关系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最终结果,可以说充电桩反过来影响着纯电动汽车在市场上的推广。
怎么让充电桩企业更好的商业化并生存下去,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的,液冷散热器专家认为现在我国充电桩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困境,尤其在面向下游消费端时,税费高、电价贵、利用率低等问题突出,大部分桩企目前还处于亏损运营。政策带来的利好对于充电桩企业影响不明显,同时整个竞争环境也是不规范不完善,与之相关的法规及标准还没有出台。
国家在用电上对充电桩企业实行政策扶持
国家对电桩企业实行在电费方面的扶持,目的是推进电桩企业的良性发展,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液冷散热器专家了解到,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从政策上看,充电桩企业使用大工业用电是最理想的,运营成本能够控制在相对比较理想的区间,价格对充电用户也更具吸引力,这也是国家出台电价优惠政策的目的之一。
扶持政策执行起来有难度
充电桩企业享受大工业电价有一个前提,就是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而对于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外的充电桩企业来说,则并不那么的容易实现。
另外液冷散热器专家还了解到,部分地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专门发文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认定条件还进行了严格规定。例如6月份,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认定条件的通知》指出,充换电设施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充换电设施用电设备装接容量不小于350kW,至少配建3台以上直流充电桩(单机功率不低于30kW)。除了规模,对于经营者的经营场地也有要求,经营场地若不属于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的,则必须与场地业主或者委托的管理方签署不少于 3年的合作协议或场地租赁合同,且场地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专用场地,主要为电动汽车充换电提供服务,不得提供专门的停车服务。
政策过于严格,对于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来说无疑会产生限制作用,但是液冷散热器厂家专业人士指出,立足于高远,从长远着眼,避免低端的重复建设与不良竞争,对于充电桩行业的良性发展也不失为一种积极信号。